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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7年03月15日 14:24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校改革和发展实践,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治校能力,推动实现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充分重视中心组学习,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在全校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要结合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校党委中心组,成员由校党委常委、校领导及党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第五条 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分党委(党总支)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各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二级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主持学习。学习秘书由组长指定,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六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以精心研读原著为基础,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把握理论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七条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中央的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把握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握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法规水平和抗腐防变的能力。

第八条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门知识。按照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质的要求,认真学习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哲学、政治、教育、科技、经济、管理、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第四章 学习安排

第九条 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按学年度协助党委领导做出安排,各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可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条 校党委中心组的有关学习材料由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和纪委负责提供。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材料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第五章 学习形式及要求

第十一条 两级中心组的学习以个人自学和调研基础上的集中学习为基本形式。

第十二条 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阅读、集体研讨、定期交流、听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设计专题,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体研讨,倡导和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第十三条 坚持以自学为基础。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所履行的职责努力自学,同时认真完成中心组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十四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两级中心组在学习过程中,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学校及本学院、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第十五条 两级中心组的每个成员平时自学,要有自学笔记;集中学习研讨时要积极发言,每个成员每学期至少要有一次重点发言,并准备好重点发言的提纲。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文章,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心得等。

第十六条 加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交流。要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学习深入开展。每次集中学习后,要对集中学习研讨的情况整理形成纪要,并向下级分党委织通报,引导和推动所属分党委织的学习活动。

第十七条  两级中心组要建立完整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发言记录、成员重点发言提纲及撰写的论文等。记录及有关材料要求规范、完整,由学习秘书收集并妥善保管。

第六章 学习时间

第十八条 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全年自学与集中学习总时间不少于30天。

第十九条 中心组学习按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间应予以保证。两级中心组成员要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集中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后要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两级中心组要定期进行集中交流(务虚会)、相互提高。

第七章 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 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情况由上级分党委织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情况由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党委其他部门)负责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学习内容、方式、进度、时间、效果和出勤情况等方面。检查的主要方法是调阅学习档案、听取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组长汇报、旁听中心组学习、召开座谈会和听取各方面评价等。每学期结束前,各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要将学习情况进行书面小结报校党委宣传部。

第二十三条  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党委中心组考核评分细则

 实行百分制考评。共设五大项、十六条,其中第四大项每条各10分,其余各大项每条5分,每条分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值为5分的,分别为4-5分、2-3分、0-1分;分值为10分的,分别为8-10分、4-7分、0-3分。

一、学习完成情况(25分)

1.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学习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

2.党委(分党委)重视中心组学习,组长履行职责到位,发挥表率作用,理论水平较高;

3.成员参加集中学习出勤率高,认真做学习笔记,平时坚持自学,理论水平整体较高;

4.党委(分党委)重视并着力推进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学习型分党委织建设取得成效;中心组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等下级党委(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联系、指导和服务。

5.建立学习保障机制,将学习情况纳入单位目标考核与干部考核,学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学风建设(15分)

6.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把学风建设作为推动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贯穿于学习的各个环节,并努力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针对性、实效性。

7.认真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学习主题紧贴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本单位发展实际,紧贴干部思想实际,不搞形式主义;

8.按照“以专题解决问题”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形成通过学习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机制,每年组织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开展专题讨论不少于3次、重大问题集中调研不少于2次,调研成果突出。

三、学习管理(10分)

9.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集中学习考勤制度、自学制度、调研制度、旁听督学制度、通报制度、考核制度等;

10.建立规范、完整的学习档案,专人、专项管理。

四、学习成效(40分,每项分值为10分)

11.通过学习,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理论素养有明显提高,中心组成员能参与讲党课或专题讲座,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若干有份量的理论文章,或论文入选省级以上研讨会等;

12.通过学习,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查找并解决本单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每年不少于3个),形成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若干重大决策、思路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若干体制机制,推进本单位各项建设等取得明显进步;

13.通过学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注重改造主观世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好,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班子成员中未出现违法乱纪案件;

14.通过学习,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本地本单位没有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

五、其他(10分)

15.通过座谈和问卷,调查干部群众满意度;

16.平时通过旁听、交流、调阅资料等,掌握各中心组学习情况及理论学习、宣传、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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