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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度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和特色文化活动的通知

2014年11月21日 14:31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根据学校“十二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关于开展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的通知》(武纺大党发[2010]29号)的具体要求,经各基层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对“蓝灯志愿团”等11个项目立项为2014年度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对“‘终身悦读’学风建设行动”等11个项目立项为2014年度特色文化活动,并予以专项经费资助。现予公布。

    本次评选充分体现了向学院倾斜、向学生倾斜的原则,请各获批立项单位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师生文化需求,在活动的过程中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校园文化特色,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增强我校文化软实力。

附件一:《2014年度校园文化品牌文化立项建设项目》

    二:《2014年度特色文化活动》

    三:《武汉纺织大学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党委宣传部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2014年度校园文化品牌文化立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资助金额(元)

1

蓝灯志愿团

艺术与设计学院

6000

2

《武汉纺织大学报》读者互动节

大学生通讯社

6000

3

太极魂  纺大梦

体育课部

6000

4

“尚美”淑女班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000

5

党性力行工程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5000

6

校园文化公益宣传片设计制作

传媒学院

5000

7

英语志愿者实践服务基地

外国语学院

5000

8

 “衣呼百应”时尚艺术沙龙

服装学院

4000

9

绿色校园、绿色课堂

环境工程学院

4000

10

IT创意文化节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4000

11

“织梦”行动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4000

 


 

附件二:《2014年度特色文化活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资助金额(元)

1

“终身悦读”学风建设行动

管理学院

3000

2

《纺大面对面》系列访谈

网络电视台

3000

3

企业家大讲堂

化学与化工学院

2400

4

“e”世界文体艺术节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400

5

“纺大之声”蜻蜓FM在线直播

广播台

2400

6

“身边的榜样”访谈

大学生通讯社

2000

7

“材料之光”科技文化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0

8

文化与传播艺术节

传媒学院

2000

9

“核心价值观”诚信会计道德成长课堂

会计学院

2000

10

模拟炒股大赛

经济学院

2000

11

媒体纺大

大学生通讯社

2000

 

 


 

附件三:《武汉纺织大学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文件(武纺大党【2010】29号)精神,为提高学校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根据学校每年拨付的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经费和各项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目的实际支持经费。

第三条  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专项经费由获得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项目的二级单位使用。校园文化办公室负责管理、审核和监督。

第四条  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校园文化品牌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资产购置程序进行),不超过项目实际支持经费的50%;

2.校园文化品牌队伍建设的相关培训及劳务费用,不超过项目实际支持经费的30%;

3.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中购买的学习资料、固化建设成果及相关宣传经费,不超过项目实际支持经费的20%。

第五条  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经费的报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在原始凭证及发票上签字后可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  获得校园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的二级单位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的实际需要使用该专项经费。不得挤占和挪用,更不得以各种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在支出费用时,量入为出、来源节流、厉行节约,反对一切铺张浪费。

第七条  对于违反学校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者,暂停拨付下一年建设经费,并给予六个月的整改期;在整改期内整改成效显著,继续予以经费支持;在整改期内不能有效整改,终止该项目经费支持。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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