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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年03月15日 15:12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支部:

2015年,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学校特色办学得到社会认可,学校美誉度得到新提升,涌现出一批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宣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为学校宣传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工作,决定评选2015年度学校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办法

   1、申报范围。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校各二级学院、各处级单位均可申报;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校师生员工均可申报,其中新闻稿件量在前列的师生授予“十佳通讯员”称号(新闻稿件量计算以首发媒体为准,转载等不累加计算)。

   2、评选办法。评选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武汉纺织大学评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管理办法》(见宣传部网站下载专区)执行,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支部推荐、党委宣传部初审、校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先进集体的评选同等条件下向二级学院倾斜。

   3、统一填报。由申报单位填报《武汉纺织大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见宣传部网站下载专区)。

   二、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将评选工作与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相结合,广泛宣传,严格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2、精心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支部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各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可推荐2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其中学生1名);机关党委每个支部可推荐1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对推荐的个人和集体需公示后上报。

   3、按时申报。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支部于3月1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表(盖章)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cb@wt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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