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宣传动态>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学院楼宇文化建设的通知

2018年04月08日 08:37 宣传部 点击量:

各二级院部、校团委、技术研究院、图书馆、医院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迎接学校办学60周年庆典,落实武汉纺织大学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大学文化建设,学校将在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楼宇文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各单位结合学校60周年校庆,迎接校友回校开展系列活动之际,充分梳理学校办学历史,挖掘学院办学特色,打造楼宇文化精品工程,将楼宇文化建设融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全过程,增强学校文化建设活力。

三、窗体顶端

二、原则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继承传统文化,传承地域文化,彰显学校教育理念及办学特色,注重整体性、艺术性和学院特色。

三、范围

各单位教学点、办公地点大厅、走廊墙面。

四、展现形式、内容等要求

1、展示形式:型材边框(展板内容要做到方便随时更新更换)

2、展示内容:

必选板块:历史沿革、院训院徽、党建思政、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实验室建设。

自选板块:文化品牌、招生就业、先进典型、单位荣誉、校友风采、名言警句、励志格言等。

相关职能部门文化上墙内容根据各自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凝练。

3、内容把关: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文化上墙内容及布局把关,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主要把好内容、质量、审美、时间关,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预算、合理设计、合理施工,同时,兼顾便于更新,做到不浪费、美观、大气。

4、已开展建设的单位进行展板规范统一和内容的更新。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615前,各学院将楼宇文化建设上墙前设计稿电子版材料发宣传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上墙。

2710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审阅材料、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

3、本次建设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分别给予相应校园文化建设经费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490   电子邮箱:xcb@wtu.edu.cn

 

宣传部

2018-4-8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年4月份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

关闭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人民网 | 光明网 | 理论网

Copyright @ 2011 武汉纺织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邮箱:xcb@w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