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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宣传思想工作评优表彰办法》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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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武汉纺织大学宣传思想工作,构建完善“1+N”大宣传工作格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项目和评选对象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支部。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校内各单位从事宣传思想工作满1年以上的党团干部、教工通讯员。

(三)十佳网站,评选对象为以武汉纺织大学各级组织名义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网站平台。

(四)十佳新媒体,评选对象为以武汉纺织大学各级组织名义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B站等媒体平台。

(五)纺大好新闻奖,评选对象为已发布在学校网站、微信、校报等平台的作品,以及通过宣传部报送的媒体报道。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课堂、讲坛及文化活动阵地的管理。按要求参加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积极组织申报校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项目。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工作科学化水平较高。

3.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多彩。文化建设要以精神文化建设为核心,以物质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制度文化为保障,以行为文化建设为抓手,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体现历史内涵,注重时代风格,突出学校学院特色。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一院一品”项目培育和建设成效显著。

4.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成效显著。按要求运用好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学校网站、校报、微信平台等投稿,全年发稿不少于20条。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全年在中央级、国家级或省级主流媒体发稿不少于5条。宣传阵地(橱窗、展板、电子屏、微博、微信等)弘扬主旋律,宣传效果明显。单位网站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教育和舆论引导正确。

5.抓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把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摆在思想政治工作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实施,抓出实效。掌握网络文化育人工作主动权、话语权、主导权,用好网、管好网,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不断提高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6.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积极优化思想政治工作条件,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拓展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强,工作到位。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方向明确,管理有序。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宣传思想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工作积极肯干,遵纪守法,有开拓进取精神。

2.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积极探索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在校内外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分管新闻宣传工作或担任通讯员一年以上,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取得显著成绩;在校内媒体刊发稿件10篇(则)以上,积极参加外宣工作。

4.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精心策划校园文化活动,取得一定成果。

(三)十佳网站

1.网站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网站管理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更新流程规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表述清晰,网站运行与维护良好

2.网站呈现效果好。网站栏目设置科学合理、主题突出,无空置栏目;网页界面、版面、字体美观大方,标识使用规范,艺术效果、动静效果好,色彩与主题风格相协调。

3.网站功能完备。学院网站充分体现学科特色,能反映办学水平以及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情况;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网站发挥窗口作用,服务意识强;网站在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素质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无商业行为和非法链接。

(四)十佳新媒体

1.坚持正面宣传。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上传播,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学校发展成就,展示学校形象。

2.坚持管理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保障信息内容的采集、审核、制作、发布等流程规范;有固定的运维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

3.坚持准确定位。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一定粉丝量和活跃度;重视内容建设,发布内容客观真实、健康向上,原创性内容达50%以上;能较好地与学校官方号协调互动,发挥新媒体矩阵的积极作用。

(五)纺大好新闻奖

1.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本年度内在备案的校园媒体平台或社会媒体(含网络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2.参评作品设文字类(含消息、通讯、评论、访谈等)、新媒体类(含图文、视频等)两类。参评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向,讲好纺大故事,传播纺大声音,弘扬纺大精神,在交流教育教学、科研科技及其它工作经验,报道师生学习生活、文体活动、思想动态等过程中效果好、影响大。

2)文字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对重大主题或产生广泛影响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深度报道,字数可稍放宽),新闻要素完备,挖掘深,主题突出,角度新颖,事实明确,语言生动,格式规范。

3)新媒体类作品形式新颖,传播效果良好(原则上阅读量或点击量不低于3000),关注热点,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第三条 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每年4-6月。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十佳网站、十佳新媒体、纺大好新闻奖由各单位自主申报,经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评议提出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其中纺大好新闻奖也可由个人自主申报。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经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小组评议提出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纺大好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十佳网站、十佳新媒体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表彰奖励

(一)学校党委行文表彰。

(二)对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十佳网站、十佳新媒体、纺大好新闻奖的表彰在当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进行。

(三)对荣获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十佳网站、十佳新媒体、纺大好新闻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其中,对获评先进个人、纺大好新闻奖作者同时颁发奖品。

第六条 本办法由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