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我校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榜样作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崇尚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热潮,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活动的通知》(武纺大党发[2015]15号),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真善美,汇聚正能量,培育向德向上的风尚,引导师生践行“纺大精神”,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精神动力、人文环境和道德力量。
二、评选对象
我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三、参评名额
各分党委(党总支)可以报送候选人教职工(个人或团体)1名、学生(个人或团体)1名,共2名候选人。机关党委各支部、非教学单位可只报教职工(个人或团体)候选人1名。
四、
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
、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爱国守法、敬业奉献、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勤劳节俭、自尊自爱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2
、事迹真实,有感染力,有代表性。
3
、候选人先进事迹在校报、校园网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具有良好社会反响者优先入选。
(二)分类标准
1
、职业道德模范。
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坚持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尽职业操守,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师生好评。
2
、社会公德模范。
乐于奉献爱心,长期坚持助学、助残等帮扶困难群众或社会弱势群体工作,在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服务等表现突出;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在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3
、家庭美德模范。
模范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按照以下五个阶段推进:
1
、推荐评选阶段(3月—4月)。
3
月,下发通知,启动评选表彰工作。3月4日至4月30日,各二级单位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
2
、上报材料阶段(5月)。
5
月8日
至5月18日,各二级单位或个人上报候选人材料。每人附200字左右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摘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达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照片和一张生活照(网络投票用)。推荐材料加盖有关部门公章,一式2份,报校精神文明办公室(行政楼503办公室)。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党委宣传部邮箱(xcb@wtu.edu.cn)。
3
、投票评选阶段(6月)。
6
月1日
至6月26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校师生和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会同有关职能单位审核,本着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出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在武汉纺织大学思政网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并进行网络投票、现场投票和专家投票,根据投票情况提出“2015-2016年度武汉纺织大学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4
、审批表彰阶段(7月—9月)。
7
月上旬,校党委审定建议名单后,做出表彰“2015-2016年度武汉纺织大学道德模范”的决定,颁发奖章和奖品。9月教师节前后举行“2015-2016年度武汉纺织大学道德模范”颁奖仪式。
5
、宣传推广阶段(10月—12月)。
学校通过校报、网站、电视、广播、微博、电子屏等校内媒体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积极向社会媒体推荐。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道德光芒暖校园”为话题的微博活动,以随手拍等方式宣传广大师生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感想和行动,对其中的优秀微博进行奖励,进一步营造全校师生践行美德的良好氛围。推荐“道德模范”进学校各个道德讲堂宣讲先进事迹。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要层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与“纺大精神”大讨论结合起来,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叫响做实、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人们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
2
、广泛深入宣传,重在发挥示范作用。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形成良好的学校风尚。要把学习宣传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大力宣传师生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师生员工的热烈反响,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广泛运用学校校报、广播、新闻网、网络电视台、新媒体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式,逐一介绍候选人事迹,浓墨重彩地宣传展示道德模范风采。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言论评论、专家点评、道德寄语、网上互动等方式,深刻阐发道德模范的价值理念和高尚精神,形象化展现道德模范的美好品德,引领社会价值导向。
3
、严守工作纪律,重在挖掘凡人善举。
各二级单位要对拟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严格把关,确保事迹真实,材料客观准确。要严格遵守评选程序和规则,严禁网上“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方式: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徐?
电话:59367490、59367490(传真)
邮箱:xcb@wtu.edu.cn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6
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