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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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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校院两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决定全面开展排查二级单位意识形态风险点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工作责任和《武汉纺织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附件2),根据本单位实际,全面梳理排查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汇总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如实填报。现就开展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3、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的管理。

5、加强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

6、加强校园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

7、加强学术交流与项目奖金管理。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

9、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和非政府组织管理。

10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12、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认真梳理排查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经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于7310:00以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3室),电子档发送至xcb@wtu.edu.cn

2.各单位排查结束后,应对本单位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总结,明确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举措。

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

2《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