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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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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校院两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决定全面开展2018年二级单位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工作责任和《武汉纺织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附件2),根据本单位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排查,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现就开展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3.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的管理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6.加强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

7.加强校园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

8.加强学术交流与项目奖金管理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

10.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和非政府组织管理

11.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13.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4.加强对热点敏感事件的处置引导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认真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参照点》(附件2)梳理排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填写《2018年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经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于113012:00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3室),电子档发送至xcb@wtu.edu.cn

2.各单位排查结束后,应对本单位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总结,明确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举措。

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版)》(武纺大党发〔201816号)要求,对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党委宣传部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