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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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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实践取得的优秀成果,发挥交流借鉴、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实起来强起来。

二、参评案例范围

1.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各二级单位(部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的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优秀案例。

2.案例类别。各二级单位(部门)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优秀案例。

3.案例内容。优秀案例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等;工作启示,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三、参评案例条件

1.申报案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展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2.申报案例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申报案例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4.申报案例须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报送范围内。

四、参评案例申报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推荐。每个案例篇幅在5000字以内,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做好图片说明。

2.3月31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cb@wtu.edu.cn,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单位+案例名称”。

3.党委宣传部将择优向省委宣传部推荐上报。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59367493。


党委宣传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