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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在十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关于法治湖北建设部分解读
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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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途径 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北 

  法治湖北

  报告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途径,努力扩大人民民主,加快建设法治湖北,着力构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良好民主法治环境。
  

   报告对“法治湖北”进行论述,绘制未来5年“法治湖北”的建设发展蓝图,亮点纷呈。

 

  关键词 基层民主

 

  积极推行网络问政

 

  报告摘要:扩大基层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深入推进“五议五公开”,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高度重视和积极引导互联网民意表达,积极推行网络问政。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推进政府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公正司法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报告摘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公正司法。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司法的公正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问题,严肃惩处徇私枉法、执法犯法、以权压法行为,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关键词 科学立法

 

  力求体现湖北特色

 

  报告摘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全省各项工作法治化。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抓好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力求体现湖北特色,突出实施、实用、实效,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 法治精神

 

  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报告摘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模范践行者。

  必须郑重指出,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论涉及到谁,不论职务多高,不论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与时俱进亮点纷呈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建设必须与经济建设相适应。当前湖北处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关键时期,报告用相当篇幅论述‘法治湖北’,将法治建设和民主政治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非常必要、及时。”昨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张绍明认为,报告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三个方面的论述,亮点纷呈。比如,在扩大基层民主部分,提到“高度重视互联网民意表达,积极推动网络问政”,与时俱进,具有时代性和前瞻性。“2011年湖北网民总数已达2129万人,尤其是随着微博、博客等的兴起,从通过网络知民情民意,到借助网络知政问政已成趋势。党政机关要善于分析、运用、引导这一平台。”   (记者刘春燕)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