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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度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5日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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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机关处级单位:
根据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活动的通知》(武纺大党发〔2015〕15号)的要求,我校2015年度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比活动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
年9月-12月
二、评选对象
二级学院(部)、处(部、办)
三、评选原则
1
.坚持评比促进发展的原则。重在奖励在学校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
.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
3
.坚持向教学单位一线倾斜的原则。
4
.坚持标准从严、宁缺勿滥的原则。
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取消该单位的文明单位评审资格: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有重大治安案件、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学生群体事件的;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其他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评选程序
1
.单位自评。全校各二级单位均应按照《关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比活动的通知》创建内容要求进行总结、自评。总结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
.提交材料。相关表格请点击附件下载,并双面打印,于10月30日下午四点前提交申报材料,请将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503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cb@wtu.edu.cn,联系人:徐老师,电话(内线):7490。
3
.考核评选。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文明单位、文明处室(部、办)候选单位进行审核、评比、现场考查测评,经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校党委审批。
4
.总结表彰。2015年12月,对全校年度文明创建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本单位本年度文明创建的成果,形成文明单位创建的总结材料(不参评文明单位评选的单位需提交本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工作总结)。教学院部要在总结材料中体现本单位的各项建设成果,尤其是特色建设和教育教学成果。
2
.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学生会议,传达本通知精神,明确此次评比活动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做到人人知情、积极参与。
3
.以评促建,完善制度。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制定的精神文明创建方案、研究创建活动的会议记录、平时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做好记载,届时提供给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考察时查阅。积极探索、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附件:
武汉纺织大学文明单位(处室)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5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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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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