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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5日 14:19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校园文化建设思路,重点打造一批体现“崇真尚美”特色、体现纺大精神的校园文化品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校精神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和保障作用,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十三五”大学文化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三五”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6年创新开展具有时效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进行成果申报。“十二五”期间十大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必须有新思路新举措。

二、申报类别

本次评选分“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活动”二大类别。同等条件下,有教职工参加的活动优先。

三、申报要求

1.具有鲜明的主题性。所申报项目应能够体现大学精神、时代精神和纺大精神,内容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本次立项申报特设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活动。

2.具有校园文化的内涵。主题、目标和意义明确,能够结合学校办学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院部、专业的特色;能够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成才的需求。

3.具有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通过文化活动平台,激发师生成才和发展的需求。

4.具有较好的品牌效应。逐步形成文化品牌活动的名称、概念、内容、风格等深入师生内心的形象元素。要能够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项目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5.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项目实施原则已经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无间断,历年的活动资料(文字、影像、获奖情况等)保存完整。新项目要紧扣时代精神,对未来三年该品牌项目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思路。

6.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在继承经典文化活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并注重可持续发展。

四、校园文化品牌立项、验收与结项程序

(一)立项、验收程序

按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开展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的通知》(武纺大党发201029号)执行。

(二)结项程序

“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建设10项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其中20162019两个年度可按要求申请立项。立项建设项目三年度验收合格并达到以下要求的项目,可以申请结项。未结项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申报新的立项建设项目。

1、获得省级以上校园文化成果奖;

2、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3、受到媒体深度报道,有较高社会知名度;

4、在校内知名度高,非主办单位学生参与度高、覆盖面广,形成较大的影响力。

结项项目学校将继续进行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并推荐其参与省级、国家级校园文化品牌评选。

五、本年度工作安排

各二级单位每类限报1项,个人或团体申报需挂靠二级单位。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1321日至58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十三五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评选申报书》(见附件)。请将有关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到xcb@wtu.edu.cn,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X(单位)“十三五”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评选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送至党委宣传部。

259日至 513日:申报单位准备答辩PPT,时间为8分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3518日左右:组织专家召开武汉纺织大学“十三五”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评选现场评审会。

4530日前:公示、公布评审结果。

 

联系人:郎丽 联系电话:59367494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十三五校园文化品牌项目立项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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