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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闻网投稿方式的通知

2012年03月02日 13:33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加强校内各单位间的交流,同时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学校情况,党委宣传部拟调整新闻网投稿方式,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二级单位新闻稿件应在本单位网站首发(发稿形式和内容要求参考《武汉纺织大学新闻网用稿标准》http://news.wtu.edu.cn/html/2011-09/12496.html)。从3月起(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除校新闻中心采写的稿件外,凡未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稿件,学校新闻网一律不予采用。

2、二级单位向学校新闻网投稿时,仅提供本单位网站发稿的链接地址即可。

3、校新闻中心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新闻网用稿标准》,决定是否采用。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校新闻中心编辑修改后上传至校新闻网(其中重大稿件上传学校主页),并链接二级单位首发地址;对不予采用的稿件,校新闻中心将予以退稿并说明退稿理由。

4、未尽事宜请咨询校新闻中心。联系方式:7494。

补充说明:

1、在新的投稿方式试行期间,原投稿方式继续使用。为鼓励大家采用新的投稿方式,凡投稿时链接该新闻在本单位网站发表网址的稿件,一律优先审核及发布。

2、请各位通讯员老师及时将此通知转告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领导。新投稿方式试行期间,欢迎各位老师提出意见或建议!

党委宣传部

201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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