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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20年07月23日 09:08  点击量:

根据湖北省委《202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和学校2020年工作安排,校党委决定围绕8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开展“九个一”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四个意识”,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以“九个一”特色活动为载体,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

时间:8月

内容: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组织安排党纪法规专题学习。

参加人员: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成员

负责单位:宣传部

(二)讲一次廉政党课

时间:10月

内容:校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

参加人员: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单位党员干部

负责单位:纪委办

(三)集中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时间:8月-9月

内容:

1.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党课、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学习。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

负责单位:组织部

2.根据省纪委统一安排,组织好“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

参加人员:全体教工党员

负责单位:纪委办

3.以培养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新任中层干部和初聘人员廉政教育活动。

参加人员:校纪委书记、新任中层干部和初聘人员

负责单位: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

(四)开展一系列廉政谈话

时间:9月-10月

内容:重点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监察法》,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意识,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校纪委书记分别与校领导班子成员谈话。

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

负责单位:纪委办

2.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逐个谈话。

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纪委办

3.校纪委书记与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谈话,与重点部门中层干部谈话。

参加人员:校纪委书记,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重点部门副处级干部

负责单位:纪委办

4.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别与班子成员谈话。

参加人员: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

负责单位:各二级单位

(五)集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9月-10月

内容:分层分类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肩负起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十进十建”活动,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录》、创作廉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案例通报曝光等各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督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

负责单位:纪委办

(六)开展一次“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8月-9月

内容: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

参加人员:学校党员干部

负责单位:宣传部

(七)举办一场廉洁文化音乐诗朗诵大赛

时间:11月-12月

内容:以引导青年大学生增强廉洁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为导向,举办“清风·廉韵”音乐诗朗诵大赛。

参加人员:全校学生

负责单位:会计学院、纪委办

(八)举办一场“我爱阳光”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时间:9月-12月

内容:以书画为载体,融合专业特长,将廉政建设、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廉洁教育融入师生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营造崇廉尚德的文化氛围,举办“我爱阳光”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参加人员:全校学生

负责单位: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廉洁文化研究所、纪委办

(九)举行一系列特别升旗仪式

时间:10月、12月

内容:10月1日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特别升旗仪式;12月4日(周五)举行一次特别升旗仪式,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教育等相关知识宣讲,弘扬爱国精神和法治精神。

参加人员:全校学生

负责单位:宣传部、学工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落实,把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纳入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把教育活动融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师德教育、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去。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聚焦“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各项活动落实落地。纪委办要加强监督检查,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精心策划,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发挥宣传橱窗、展板、单位网站和新媒体优势,宣传部要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放大“宣教月”活动影响。

各单位要对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向宣传部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结束以后,各单位要继续抓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并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的会议记录、新闻图片等相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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