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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办法
时间:2017年03月15日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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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武汉纺织大学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事实、解疑释惑,引导正确舆论,维护校园稳定,最大限度缩小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为学校处理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一)本办法之制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湖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中央、教育部、湖北省关于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

(二)本办法之制定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

(三)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基本原则为:1.积极引导舆论,维护校园稳定;2.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信息需求;3.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4.坚持统筹兼顾,明确工作责任。

第二条  应急新闻发布

(一)应急新闻发布流程

1.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召开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协调会,收集分析相关信息,确认和统一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口径。

2.制定新闻宣传方案,撰写新闻、消息、信息通稿。

3.以信息通报、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约请媒体进行采访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媒体发布正确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谣言、讹传,迅速公开澄清事实。

4.必要时向上级新闻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获取舆论引导支持。

(二)应急新闻宣传组织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武汉纺织大学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宣传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事发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其主要责任:负责传达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新闻宣传方案、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和召开工作协调会。

2.办事机构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负责相关协调工作、通报工作情况,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协调有关媒体、提供新闻信息;关注舆情动态、收集分析舆情、提供学校参考决策。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例会制度,根据事件处理进展和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工作;启动应急专项值班,保持畅通联系。

2.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及时向协调小组进行沟通和信息上报,并分头做好校内舆论引导和疏导。

第三条 应急新闻宣传后续工作

(一)舆情分析和负面消息处置

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相关舆论,按正面、负面进行信息分类,提供学校作为参考;对两类信息尤其是负面信息进行分析,以了解其信息流传管道,对负面信息和新闻报道开展定向公关、解释、疏导工作。

(二)工作总结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前期所做新闻发布方案,对工作全程进行点评,存档为鉴。

第四条  相关保障

(一)队伍保障

1.建立和完善常备应急新闻宣传、报道队伍。

2.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二)报道和技术支持

1.学校党委宣传部要与中央、省市重要媒体保持畅通联系和沟通机制,突发事件后,能迅速占领媒体报道阵地。

2.要配备工作所需性能精良、移动性好、便于携带的新闻报道技术装备,在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迅速、便捷地投入工作。

第五条 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