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新闻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展示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传播纺大之声、讲好纺大故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扩大影响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新闻是指学校和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上发布的各类新闻报道和具有新闻性质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以下简称宣传部)是校园网新闻宣传的主管部门,负责主页、新闻文化网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强化新闻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一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所发布的新闻内容,统筹管理本单位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在校园网发布新闻,必须坚持党管宣传、正面导向的原则,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客观;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坚持贴近师生的原则,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贴近学校实际、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师生员工。
第二章 栏目管理与内容
第六条 校园网主页及新闻文化网版面设计、栏目设定及管理运维由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平台建设与维护、网络安全防护等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 学校主页设纺大要闻、通知公告、教学科研、校园动态、媒体纺大、纺大人物、纺大影像、纺大融媒、数说纺大、专题网站栏目;除学校主页设有的栏目外,新闻文化网还设有学校新闻、思想视点、综合新闻、学术动态、学生学者、媒体纺大、专题聚焦、纺大校友、电子校报、媒体矩阵、纺大影像、校园时景等栏目。
第八条 栏目内容
(一)纺大要闻:充分体现“学生为本、学者为大、学术为先”理念,主要刊发“学校新闻”中的重点新闻,优先刊发师生获得的、彰显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奖励,重大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活动、会议,师生典型优秀事迹,省部级以上重要媒体刊登的学校重大新闻报道,以及学校主要领导出席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
(二)校园动态:主要刊发“学校新闻”及“综合新闻”栏目的重点新闻,校领导参加的二级单位调研、座谈、会议、讲座等活动,二级单位较有创新性的工作举措及成果,有较大影响力或有较强创新性的师生活动。
(三)教学科研:学校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奖励及重要成果的新闻报道;团队或个人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取得的有影响力成果的新闻报道;学校或各二级单位主办或承办的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报告的新闻报道。
(四)其他栏目
1.学校新闻: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国际交流及校际交流、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和表彰及其他重要新闻报道等;
2.综合新闻:二级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社会实践、各类竞赛、荣誉获奖、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等;
3.通知公告:主要发布面向全校的各类通知;
4.学术预告:学校或各二级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海报;
5.纺大人物:学校涌现出的典型人物、模范人物的相关通讯、事迹报道等;
6.纺大影像:学校各类宣传片,视频资料等;
7.校园时景:学校老照片、校园风光、校园生活或新闻图片等;
8.纺大融媒:集中展示官方抖音、微信、微博、学习强国、视频号发布的重要内容;
9.数说纺大:展示学校核心竞争力数据和学校概况数据;
10.专题网站:展示学校重要的专题网站;
11.思想视点:刊发重要政治理论学习文章及有一定思想引领性的文章或讲话;
12.学术动态:校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主办的、有影响力的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师生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及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以及市级以上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会议;
13.媒体纺大:中央及省市各大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刊发的关于我校的新闻报道;
14.纺大校友:集中展示校友相关活动。
第九条 不宜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开展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的报道;
(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与近期校园网已报道的相类似的报道,或单位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
(三)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原则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新闻除外);
(四)单纯宣传个人的学术活动和工作(获得重大突破和进展的除外);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国防科技工作内部保密事项的新闻;
(六)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七)任何带有商业或广告推广性质的报道;
(八)其他不适宜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
第三章 供稿标准
第十条 供稿主体
(一)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如党代会、两代会、开学典礼与毕业典礼、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来访等新闻稿件由宣传部牵头撰写(包括摄影、摄像),相关单位配合。
(二)各二级单位组织承办的学校活动,按照“谁主办谁组稿、谁组稿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级单位负责撰稿、新闻图片的采集工作。申请摄影摄像和对外宣传需填报《武汉纺织大学新闻宣传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宣传部。
(三)其他活动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宣传报道。
第十一条 供稿规范
(一)新闻稿件要规范、准确、真实,选题新颖,具有新闻价值,把握好时效度,切忌含混、模糊、夸张、空洞说教,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二)各二级单位新闻稿件应在本单位网站首发,凡未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稿件,新闻文化网一律不予采用。
(三)新闻标题、正文、署名及图片。
1.标题:
(1)标题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4个字,准确地表达消息主题内容。
(2)标题中的单位(部门)名称可使用规范化简称。
(3)省市级以上领导、校外专家教授、学校主要领导姓名可出现在校内各类新闻标题中;校内专家教授、科研学者姓名可出现在参加省市级以上会议或活动、以及获省市级以上奖项的新闻标题中。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人姓名原则上不得出现在校内新闻标题中。
2.正文规范:
(1)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和结果等新闻要素完整。
(2)新闻稿件在内涵发掘、新闻深度等方面要体现语言精炼、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层次清楚、逻辑清晰、可读性强。
(3)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外,校内报道学校各级领导讲话,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表示、说”等中性词汇。
(4)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可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一般不超过2个;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
(5)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职务称呼及排序以校党委组织部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单位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其他情况,各二级单位领导一般只提“××(单位)负责人”即可(一般到学校二级单位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6)各二级单位报送稿件时使用 “**学院(部门)”代替“我院”。二级单位名称使用简称,学校建筑物、道路、景观名称使用宣传部发布的标准名称。
(7)新闻稿件尽量言简意赅,消息类作品一般不超过8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新闻特写等不超过3000字。
3、署名要求。校园网新闻实行实名投稿,实名发稿,可使用笔名,但须专人专用,并事先在宣传部备案。每条新闻发布时需标注:通讯员、文稿来源、供图人、审稿人(供稿单位负责人)及网络编辑。
4、新闻图片
(1)新闻图片须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进程,应清晰、生动、有现场感,确保主要人物形象好,新闻要素齐全、色彩纯正、曝光适度,特殊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2)新闻图片宽度默认为700像素(高度按比例缩小),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原则上不超过5M。除奖牌、奖状等,人物场景等皆为横版照片,一般不使用竖版照片。
(2)一般新闻配照片1-2张,重要新闻不超过4张,重大新闻原则上不超过8张。
(3)省市级以上领导、校外专家教授、学校主要领导可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校内新闻配图中,其他校级领导在主持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可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校内新闻配图中;校内专家教授、科研学者、学生可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获省市级以上奖项、主持重大学术活动的新闻配图中。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人不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校内新闻配图中。
第四章 新闻审核与发布
第十二条 校园网新闻审核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一级审核(供稿单位相关负责人)→二级审核(新闻中心编辑)→三级审核(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发稿。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络媒体平台发稿可参照制定相应的“三审三校”流程。
第十三条 审核职责要求
一级审核由供稿单位负责人负责,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把握稿件内容是否涉密、能否公开,逻辑结构是否合理,文字表达是否通畅,是否存在涉政治类表述错误,核实无误后由各二级单位通讯员经站群系统投递至新闻网。
二级审核由新闻中心编辑负责,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学校宣传报道宗旨,对稿件的类别进行甄别,拟采用的稿件报送至宣传部分管领导审核;需要进行修改或退回处理的稿件,编辑撰写修改或退回意见,通过站群系统及时退回投稿单位。
三级审核由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负责,主要把握稿件的政治导向、思想导向和舆论导向,对存在疑义的稿件,报送分管校领导审定,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
第十四条 宣传部综合研判是否采用来稿,并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编辑工作。对校园网上显示的新闻和链接,宣传部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是否在主页上显示,以及显示位置和栏目归属。
第十五条 按照“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可靠性和保密性。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涉政治类表述错误、违反相关业务领域保密规定等问题,由新闻信息来源单位负责。
第五章 学校各二级单位网站新闻宣传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网站新闻发布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第十七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新闻发布参照校园网新闻发布内容和审核发布要求,建立相应新闻发布管理制度,严格签批程序,严格内容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及时有效使用好相关网络内容检测软件,并建立备案制度,以备核查,确保网络内容安全。
第六章 保障和监督
第十八条 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配齐建强新闻宣传工作专兼职人员,加强校内各二级单位新闻宣传员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积极推进全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校报、电视站、广播、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内容生产和运营管理的深度融合,打造全校媒体矩阵。
第二十条 加强校园网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容监管,切实保证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第二十一条 加强校园网新闻发布工作的监督考核。将该工作纳入校内各二级单位的年度考核和宣传思想工作评优评先表彰范畴。对因新闻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和审核把关不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宣传部负责解释。原《武汉纺织大学校园网络新闻管理办法》(武纺大宣〔2018〕3号)同时废止。